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

详解加拿大境内旅转学


https://laws.justice.gc.ca/PDF/I-2.5.pdf

    2014年6月加拿大联邦政府颁布的一项修正案[R215],明确规定了某些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可以在加拿大境内递交学签申请。当中提到,持短期签证(旅游签)入境的人在境内入读DLI指定学习机构并完成一个短期课程,即可在境内申请学签。另根据R188(1)c条款,持旅游签入境可以短期学习。综上所述,境内旅转学绝不是什么曲线救国,灰色地带。这是移民法规明确认可的一种申请学签的方式。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境内旅转学,指的是持旅游签入境加拿大之后,将学签申请递交到境内的埃德蒙顿办公室(CPC-Edmonton),而非在加拿大将学签申请递交到境外的任何签证中心。这一点至关重要,我还记得在2015-2016年,加拿大很多二把刀中介在根本摸不清旅转学基本概念的情况下,盲目并且极不负责任的将客户的学签申请递交到美国去审理,导致大量客户不明不白被拒签。

    为什么要境内转学签?因为迄今为止这是申请加拿大学签拒签率最低的途径,没有之一。很多国内中介极不负责任的误导客户,让本已大龄倒读的困难户在境内申请,最后结局令人唏嘘。硬核移民经常接到被拒的客户求助,在分析完调档资料后,我们发现里面存在大量的人为失误,疏忽之程度几近发指,完全在模板化坑害客户。在分析具体原因之前,先了解学签的拒签理由及法律依据是什么?对于国人来说最常用的理由就是“不相信申请人会按时返回”,不同于资金和材料真实性的问题,这一条拒签理由非常主观,完全取决于签证官的个人看法,是学签申请过程中唯一不可控的因素。左图移民法[R216]指出签证官将批准学签如果相信申请人会按时返回。反之,则拒签如果他们不相信申请人会按时返回。




根据硬核移民多年的实操案例统计,访问目的、大龄、倒读、学习计划不合理、国内联系弱等因素,最后都会因移民官依据不满足R216(1)(b)条款而导致拒签。插一句题外话,这里还应注意移民法[R220](右图)当中指出的另一项适用于拒签的条款,即资金问题。该条款针对欲移民海外的国人来说应该不存在问题,只需要提供资金证明自己可以满足学习、生活及交通开支即可。

在弄明白签证官拒签的基本逻辑之后,我们回到正题,为什么境内递交学签会是成功率最高的。回顾一下签证申请中最不可控的因素是什么?没错,移民官会评估申请人是否满足R216(1)b条款,若签证官不相信申请人会按时离境,拒签就在所难免。这是尚方宝剑,只要他们对你的任何问题不满意,你最后都会因该条款被拒。但是,如果我们已经身处加拿大境内,签证官就会认为你可能会逾期滞留的潜在风险减弱。因为这里存在一个法律悖论,此时我们已经合法入境,也就是说我们已经被海关认定为“会按时离境”的状态,否则我们无法获得旅游签证也无法入境。当然,鉴于现在大多数中介不研究法条,不分析案例,盲目不负责任的儿戏态度,确实也造成了很多境内旅转学因人为疏忽导致拒签。

    关于海关入境,我想在这里也给大家澄清一下,就是你持旅游签可以大胆的告诉海关我来读短期课程,在2019年之前,硬核移民之外的所有中介都企图让他们的客户隐瞒入境读书的目的,结果发生了很多境内旅转学因为入境目的不符造成的拒签案例。其实,硬核移民早就呼吁大家一定要诚实入境:本爷就是来读个短期课程,完全没任何问题。因为加拿大法律说了,根据[R188(1)c]条款,政府明确规定外国人可以在没有学签的情况下在境内学习最多6个月的短期课程。

加拿大移民难民法指出[R22(2)]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持临时居民许可(工/学签)的外国人可以有移民加拿大的倾向,只要被相信会按时返回即可。

    现在所有的法条都已列出。总结一下,请放心大胆旅游签入境,境内完成一个短期课程(英语)后递交学签申请到CPC-Edmonton。只要材料不出问题,方案做好,体检通过,资金达标,只要申请人符合[R215]法规,签证官无法找出任何拒签的依据。近期有很多旅转学被拒的案例,主要原因是很多二把刀中介不学习进取造成的。移民局的审核标准尺度依据会不断的变化的,身为移民顾问,手握别人家庭存亡之重任,应勤奋地阅读案例,敏感地分析动态,才能保证到客户利益。目前加拿大的很多中介公司是以市场为导向,有经验的的顾问会把重点精力拿去忽悠客户。签了合同收了钱(很多违规),则把客户甩锅给领着最低薪、背负市场开发任务的学生,这些新人没有长期处理复杂工作的经验,极容易犯错。客户成了他们流水线上的一个标准化的产品。对于中介来说,出了问题无非少赚一单,而对于想移民来加拿大生活的人来说,他们放弃的是国内一切既有成就,牺牲的不仅仅是金钱。甲乙双方所承担的风险和损失极不对称。

    分享硬核移民早期的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旅转学案例: 

  • 永强,89年生,是位旅游签转学签的年轻小伙。不同于其他旅转学,永强曾经在加拿大就读过好几年书,拿到安省的OSSD高中毕业证,还在大牌UT读了四年书,但因为自己成绩不佳被suspend了,在休学期间他直接离境回中国,原先的学签就过期作废了。14年从中国自己申请了旅游签证,重新入境加拿大,凭UT的在读证明自己DIY了学签申请(境外申请),被签证官以访问目的(Purpose of Visit)为由直接拒签。被拒之后,他通过关系找到我们硬核DIY移民签证交流群zmarc1983,经过全面的了解与分析,我推荐他通过境内旅游签转学签这个途径再次递交,境内申请的优势在于,申请人已在加拿大境内就不存在访问目的的问题了。如其他旅转学一样,刘英入读了我们合作的A学院,读了一期两个月的短期语言课程后,于3月初递交学签申请,但5月初被拒,给的理由跟其他同类型杯具客户一样:“you are not a person described in Immigration Legislation who can apply for this type of document from within Canada”。 永强当时已经旅游签六个月到期,等学签期间都是以implied status的身份停留在加拿大,拒签下来要求他尽快离境。经商量,我决定给他办理身份恢复加再次学签申请,二签中我附上非常具有说服力的解释信,引用移民法IRPR的法律条款原文,认认真真地跟移民局讲事实摆证据,证明永强是完全符合境内申请学签的资格,他一签被拒是不合理的。5月中旬再次递交学签申请,同时紧锣密鼓的给永强准备上诉事宜,经过三个月等待终于收到approval letter,永强可以赶上9月份开学。
  • 桂花,73年生,英国硕士毕业。英语底子好,完全可以直接读专业课,但为了能符合旅游签转学签的条件,还是在A学院入读了一期语言。A学院是多伦多这边老牌的大学院,之前我没有通过该学院办理过旅转学,但因桂花自己坚持并保证她能在语言结束让学校出具school letter,因此没让她换学校。在她读完四个月的语言后,带着我给出的关于school letter的具体要求,风风红红地就去A学院的国际部,A学院老师刚开始不是很配合,桂花来回折腾了好几次,最终老师拗不过她,同意开了school letter. 6月初递交学签申请,7月底顺利过签,批了三年学签。
  • 大脚,63年生,是陪读妈妈团中最为年长的一位。本身是国内硕士毕业,并有几十年的企业高管工作经验,现已退休来加拿大全职陪孩子读书。但苦于要每半年离境一次,太折腾了,就同其他妈妈伙伴们一起尝试旅游签转学签。在A学院读了一期四个月的英语课程,五月中旬递交签证申请,静悄悄地等了三个月,8月初收到却是一纸拒信,给的拒签理由就是一贯的 “you are not a person described in Immigration Legislation who can apply for this type of document from within Canada”, 但跟她同时间递交的另个妈妈(刘英,66年生)情况类似却早早就过签完毕。拒签后,大脚透过关系找到我,立即安排司法上诉,虽然司法上诉还没有结果,但8月底她的申请账号由Closed Refused变更成Open, 9 月1号变更成approved并收到了approval letter,学签给了2年。

旅转学基本流程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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